偷嘢道友条命值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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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一些村民围殴小偷致人死亡 父子3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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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jmnews.com.cn 2009-3-5 12:09 江门日报 第7096期 A13版
打小偷也会犯法吗?是的,恩平市一些村民群殴小偷并最终致人死亡的事件说明一些人的法律意识太淡薄了。
老黄父子采用暴力手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最终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均构成故意伤害罪。
漫画来源:CFP
恩平恩城街道办老黄家的简易鸡舍一块铁皮被偷,鸡全部跑光。当晚,余怒未消的老黄见到可疑人出现在鸡舍附近,忙呼“捉贼”。两儿子以及街坊四邻群起追“贼”并对其进行了殴打。“贼”在遭群殴后休克,后被送至医院。在接受治疗期间,他乘如厕之机独自离开了医院,却在医院附近死亡。黄氏父子三人因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获刑。
“贼”被群殴导致昏迷
恩平市恩城街道办,村民老黄在自家房屋的南侧用铁皮和胶合板搭建了一个简易鸡舍养鸡。2008年5月27日,围鸡舍的铁皮被人偷去了一块,鸡从缺口跑光。黄家人忿恨难平。当天夜晚,想到养鸡的心血白费,老黄辗转难眠。凌晨2时许,鸡舍有动静。难道贼又来偷铁皮?!老黄猛然打开屋门往外望——啊,有个男人在鸡舍附近出现!老黄急忙呼唤儿子起床捉“贼”。老黄的两个儿子大宝、小宝迅速起床,每人抄起一根竹棍和父亲一起追“贼”并大呼:“捉贼!捉贼!”村民们被惊醒,人们纷纷手握菜刀或石块或竹竿冲出家门追“贼”!那“贼”见人们追来,立即往凤山路方向奔逃!当他跑至凤山路与鲤鱼冲村的村道交界处时,被老黄父子追上,大宝用竹棍将“贼”绊倒,并踢其屁股几脚;老黄打了几竹竿“贼”的大腿;小宝打了几拳“贼”的手臂。这时,其他村民陆续赶到,本村村民们及路过此地的外村村民纷纷用竹棒、菜刀、石头或以拳脚狠殴那“贼”,直至其昏迷倒地!见被殴者伤势重,人们急忙报警。其后人们陆续散去。
“贼”离开医院后在医院附近死亡
当地派出所接到报案,立即派人赶往发案现场,迅速将被殴者送到医院救治。原来,被殴者是邻村人,瘾君子。在接受治疗期间,他乘如厕之机独自离开了医院。当人们在医院侧边某居民楼的一个楼梯口处找到他时,发现他已经死亡!司法机关鉴定确认:“被害人是生前被他人用钝器打击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案发后,老黄的家属与死者的家属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支付人民币15000元给被害人家属。
父子三人因故意伤害分别获刑
老黄等村民无视国家法律,采用暴力手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最终致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8年5月28日,老黄等人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4日,相关涉案人员被逮捕。同年10月13日,老黄父子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其余涉及此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另案处理。2008年11月22日,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老黄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大宝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小宝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注: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 赵可义 通讯员 郑蕾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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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jmnews.com.cn 2009-3-5 12:09 江门日报 第7096期 A13版
打小偷也会犯法吗?是的,恩平市一些村民群殴小偷并最终致人死亡的事件说明一些人的法律意识太淡薄了。
老黄父子采用暴力手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最终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均构成故意伤害罪。
漫画来源:CFP
恩平恩城街道办老黄家的简易鸡舍一块铁皮被偷,鸡全部跑光。当晚,余怒未消的老黄见到可疑人出现在鸡舍附近,忙呼“捉贼”。两儿子以及街坊四邻群起追“贼”并对其进行了殴打。“贼”在遭群殴后休克,后被送至医院。在接受治疗期间,他乘如厕之机独自离开了医院,却在医院附近死亡。黄氏父子三人因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获刑。
“贼”被群殴导致昏迷
恩平市恩城街道办,村民老黄在自家房屋的南侧用铁皮和胶合板搭建了一个简易鸡舍养鸡。2008年5月27日,围鸡舍的铁皮被人偷去了一块,鸡从缺口跑光。黄家人忿恨难平。当天夜晚,想到养鸡的心血白费,老黄辗转难眠。凌晨2时许,鸡舍有动静。难道贼又来偷铁皮?!老黄猛然打开屋门往外望——啊,有个男人在鸡舍附近出现!老黄急忙呼唤儿子起床捉“贼”。老黄的两个儿子大宝、小宝迅速起床,每人抄起一根竹棍和父亲一起追“贼”并大呼:“捉贼!捉贼!”村民们被惊醒,人们纷纷手握菜刀或石块或竹竿冲出家门追“贼”!那“贼”见人们追来,立即往凤山路方向奔逃!当他跑至凤山路与鲤鱼冲村的村道交界处时,被老黄父子追上,大宝用竹棍将“贼”绊倒,并踢其屁股几脚;老黄打了几竹竿“贼”的大腿;小宝打了几拳“贼”的手臂。这时,其他村民陆续赶到,本村村民们及路过此地的外村村民纷纷用竹棒、菜刀、石头或以拳脚狠殴那“贼”,直至其昏迷倒地!见被殴者伤势重,人们急忙报警。其后人们陆续散去。
“贼”离开医院后在医院附近死亡
当地派出所接到报案,立即派人赶往发案现场,迅速将被殴者送到医院救治。原来,被殴者是邻村人,瘾君子。在接受治疗期间,他乘如厕之机独自离开了医院。当人们在医院侧边某居民楼的一个楼梯口处找到他时,发现他已经死亡!司法机关鉴定确认:“被害人是生前被他人用钝器打击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案发后,老黄的家属与死者的家属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支付人民币15000元给被害人家属。
父子三人因故意伤害分别获刑
老黄等村民无视国家法律,采用暴力手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最终致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8年5月28日,老黄等人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4日,相关涉案人员被逮捕。同年10月13日,老黄父子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其余涉及此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另案处理。2008年11月22日,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老黄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大宝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小宝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注: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 赵可义 通讯员 郑蕾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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